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國會改革總鋪師(DIG of Congress Upgrading:no999th of 1565)針對代議政治的缺陷政黨惡鬥症侯告知世界廣大人民,關心第四波民主制度發展者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示範國家發展總鋪師2015年2月第1周提示如下:DIG’s plan denote of 2015 Feb’s 1st week
Section I(0207-2015)


1.國會改革總鋪師(DIG of Congress Upgrading:no999th of 1565)針對代議政治的缺陷政黨惡鬥症侯告知世界廣大人民,關心第四波民主制度發展者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1>政黨惡鬥21世紀初人類的臭汗衫,我們可以不是民進黨或是中國黨嗎或是任何黨派嗎?只有顏色失去改革的真諦,希望人民早日遠離政黨惡鬥的深淵,不再被政黨利用,只支持改革者


2>政黨惡鬥症侯:(合乎下列定義者稱為政黨惡鬥,由人民改革專家依原則評鑑),請中國黨及民進黨及其他黨派所有政治人物,響應心靈改革好好反省:



a>是「惡性競爭」非「良性惡性」,在第四波民主制度是提出改革來讓人民滿意,改革都來不及那來時間惡鬥政黨惡鬥是比爛狗咬岣


b>反對質疑、比爛和模糊訴求,ex:被講到問題處,馬上轉到對手規避被質疑的問題與腐敗或是揶揄不相干的第三者阿扁(陳水扁)一番;又如「拼外交,拼台灣主權,不如拼民生經濟』為藉口,來規避被提及的問題


c>針對最爛的惡質政客:
反質疑先行,之後搭配比爛和模糊訴求;如果各位仔細觀察,會發覺政客在論述的時候很少為自己的立場做說明,都是一再質疑別人的論述,等別人論述完了再用比爛和模糊訴求來模糊焦點,所以針對惡質政客時,謹記不要一直敘述自己的觀點,而要質疑他的論點,等他做完說明再用嚴謹的邏輯去戳破;如果他想模糊焦點,要記得拉回來(質疑他為何發言離題)
這樣你才能掌握主導權,而不是被政客牽著走


d>說明:
許多人說我們人民力量微小(除了投票那一天除外;因為絲毫無法改善目前的政治亂象  但是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頒布,全面改革系統啟動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故事,狡辯政黨惡鬥也沒有用,不改革可能會直接會被專家改革或是被淘汰,沒有人想要去政黨惡鬥,所以遠遠超越現行民主制度


3>現在的政黨都是為自黨或個人利益而執政,既不為國家也不為人民,也昧著良心與事實,這是政治人物的私心.他們為了堅持一己之私,而不斷的惡鬥。例如馬英九為選舉票為自身的利益,不管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已經世界第一95%,堅持18%,相對於歐美日僅約50%,堅持利用國會橡皮圖章,多數的台灣人民被假象騙了.還反過來罵已經清醒的人民.人民被當提款機還有人被政黨利用


3a>說明:現行民主制度選民淪為投票機器,台灣近年來藍綠對立政黨惡鬥的愈演愈烈,巳到讓人民感到深惡痛覺的地步,以往選民不得巳只好在兩個爛蘋果中選一個比較不爛的投,或者乾脆選擇不去投票或投廢票,然而這些消極的作為顯然憾動不了那些政客的權位,並且不斷兩極化的結果,中間選民的想法永遠得不到重視。人民選擇硬著頭皮投兩大爛黨


3b>但是第四波民主制度選民投票後才真正地開始參政.委任具有改革權利的總鋪師直接改革,改革不具成效換人


4>促進國會改革的力量,古芳信慶爵士規劃的『公民否決權』及『公民參政權』及第四波民主制度改革機制對於台灣及世界政黨惡鬥政治發展有直接正面的影響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未來將在選票上增列「以上候選人皆不支持」及每位候選人下加列入「此候選人不希望他來選」的選項,可能會是個能夠改變現況的辦法。如果此一法案得以順利通過,將來即使候選人中得票數最高者,只要他的票數低於「以上候選人皆不支持」的票數,同樣視為落選,並且必須重新選舉,而原候選人不得再參選。在第四波民主制度總鋪師具有改革權力.可以很快讓它實現,國會過半才能否決 另外1000人民菁英可以反否決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權利巳被立法委員所把持住時,他們政黨會輕易的將這些法案的釋放出給人民作決定嗎?腐敗的政黨當然不會,說明現行民主代議制度問題嚴重無法改革.但是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頒布,全面改革系統啟動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故事,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改革黨產,卻是大賣黨產?請問這種改革你認同嗎?仗勢一黨獨大,橡皮圖章會,說明現行民主代議制度問題嚴重無法改革.但是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頒布,全面改革系統啟動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故事,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屏東縣長貪污被抓,馬英九卻輔選他夫人?請問這種清廉有用嗎?
黑道漂白顏清標出獄馬英九王金平電話祝賀請問這種清廉有用嗎?


Quoted People Reformer's Words:
台灣政黨只有藍綠,藍綠主張互相對立,常見只會內鬥,互相指責對方缺點。但是卻不改進自身缺點(有改也很少)放給他濫比較多。 只要考績評鑑一出現他們馬上擋.說明現行民主代議制度問題嚴重無法改革.但是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頒布,全面改革系統啟動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故事,考績評鑑也未必要經過國會議員同意


Quoted People expert Reformer's Words:
現在媒體新聞只有藍綠對立的聲音。 沒有針對政策發掘問題改革的聲音


People's stander Question:
由於藍綠只會內鬥.台灣在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我們想藉由網路發展政黨.例如論壇.部落格.辦政黨電子報.等等..
這是可以避免藍綠那種只為高層政治利益角度昨手政策.
藉由網路可以讓百姓說出大家想法.
大家也可以知道看到我們的努力.不知道大家意見如何?
目前我們家族正在討論這種可能性.
希望有興趣的來看看....


People expert Reformer's Reply:
基本上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頒布.其改革系統就是強調透過網路改革與網路知識經濟.規訂政府提供足夠的網路空間做為改革平台,並且增加人民改革專家參政平台






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國會改革總鋪師(DIG of Congress Upgrading:no999th of 1565)針對代議政治的缺陷國會亂象沉苛之後告知世界廣大人民,關心第四波民主制度發展者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示範國家發展總鋪師2015年1月第4周提示如下:DIG’s plan denote of 2015 Jan’s 4th week
Section I(0131-2015)


1.國會改革總鋪師(DIG of Congress Upgrading:no999th of 1565)針對代議政治的缺陷國會亂象沉苛之後告知世界廣大人民,關心第四波民主制度發展者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A>針對現行民主制度代議政治的缺陷:


1>國會的效率與能力不足以改革,已經不符合時代需要,人民改革專家對國會非常有限的改革能力無法接受,國會最大黨輪為橡皮圖章,共犯結構,小黨永遠被壓下去,多數又被黨中央權力架空,黨意非民意,單是國會已經偏離民意,更不用談效率與能力問題


2>中國的馬英九國會掌控3/4,如果一黨獨大,也可能代表無法改革,控制資源,控制媒體,擺濫續存,與人民改革專案所要改革相距甚逺,沒有能力,只能以一連串不斷舉債的買票政策及無效率花費,12年國教全募兵討好選民不故財務狀況,五都昇格,擴大舉債


3>改革是平時要作的,是多頭同時並進得,不是選舉時才臨時抱佛腳説甚麼要做甚麼,選完之後幾百件事情早就選民忘記,所以要第第四波民主制度的評鑑紀錄與ISO改革系統


4>如果一黨的改革能力只看一個人(皇帝或是總統)的能力話,第四波民主制度代表有1563位總統權力同時進行改革,而且還只是全面改革系統的一部分而已,全台灣靠總統或是皇帝ㄧ個人改革比較快還是1563位優於總統改革權力總鋪師(Design-in-General)同時改革比較快


5>少數服從多數已經在代議政治的缺陷表露無疑,現行民主制度在野制衡監督的瑕疵與盲點與缺陷是相當大地問題的,無法與時代宇宙進化


5a>在野能力只有在於接近50%的席次才能有效制衡監督,否則執政黨要強行自肥或是強行推動沒有經濟效益或是為未經真正效率評估的經濟政策如沒有太大(永續)經濟效益的花博,在黨主席的要求下花博『一定』要全力支持,『黨主席的要求』=『永遠是對的』,俗稱偏差的民主,所以要第第四波民主制度參入的人民改革專家,透明的雙軌評鑑紀錄與ISO改革系統,FEC財務效率中心,PEC政策效率中心,數千人民專家同時進行參入改革,即使數十個國會改革的量也望塵莫及(left far behind)


<B>國會亂象沉苛之後:(Falling Congress)


1>國會沉淪可歸咎於「四惡」造成,包括藍、綠的雙惡互鬥,加上選民漠視與媒體失職共同構成。

2>兩大黨都要為國會亂象自我檢討

3>有第四波民主制度,讓政黨惡鬥示微,因為沒有改革,假改革或是改革不具成效必被淘汰,那來時間惡鬥

4>何時人民改革專家有權力改革整治國會,匡上馬鞍及植入改革的工作定義


Quoted People Expert Refomer's Words:
代議制度下民主制度的致命傷(The fatal democracy of representative systems)


4a>絕對多數卻還不思改革, 民進黨頂多拿標語抗議,還能阻擋什麼法案...


4b>代議制是假託人民民主,代表制是虛偽民主。


Quoted People's reflective Words:
現行的選制讓我們的參政權只剩下投票權,投票當天我們是「主人」,投完票後馬上變「僕人」,只能任憑當選人為所欲為,造成選民「一天作主,三年為僕」的亂象。


Quoted People's reflective Words:
我們用「直接民權代議制」,要我們能控制並且真正具有改革權力與積效的改革總鋪師,在透明的系統與評鑑系統下,直接進入,延續改革過去「主僕錯置」的效率不彰的民主。




1.政治人物言行改革總鋪師(DIG of Improvement on Correction to ill politicans:no1252/1565,2/2)針對中國的馬英九先生強烈要求政黨,政府,人民,背書並且不應該有異議的『92共識』與共屬『一個中國』所遭遇的問題,告知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示範國家發展總鋪師2015年1月第3周提示如下:DIG’s plan denote of 2015 Jan’s 3rd week
Section I(0121-2015)


1.政治人物言行改革總鋪師(DIG of Improvement on Correction to ill  politicans:no1252/1565,2/2)針對中國的馬英九先生強烈要求政黨,政府,人民,背書並且不應該有異議的『92共識』與共屬『一個中國』所遭遇的問題,告知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1>中國的馬英九先生的政治主張『92共識』與共屬『一個中國』與中國交往,並且以不統,不獨,不武,之名加強與中國政治經濟文化整合走向ㄧ國兩制定


2>『92共識』與共屬『一個中國』並非台灣內部(包括人民)共識,只能說是中國黨的政治主張與訴求,台灣人民與政黨並未接受台灣海峽兩岸共屬『一個中國』的兩個區的說法,中國也從未公開承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話. 中國的馬英九先生不應該以獨裁者自居強迫政黨,政府,人民,為其政治的主張『92共識』與共屬『一個中國』背書,而沒有討論的空間


3>『92共識』與共屬『一個中國』衍生的問題:


3a>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對台工作中很少使用「九二共識」的字樣,而是一直強調「一個中國原則」


3b>中國大陸的這種態度往往引起台灣島內關於中國大陸政府是否認同「九二共識」的爭論


3c>國台辦認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有些台灣媒體」對「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謀求國家統一」之共識的「不正確概括」


3d>由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到機場迎接陳總統一行人。薄瑞光指出國民黨所提的九二共識,據他了解,其實根本沒有所謂的共識


4>中國的馬英九先生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也無法讓中華民國名號也無法走出去國際的事實(無法否認的事實)


4a>穿此衣服入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喊著我是中華民國國民,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是台灣人民的公約數嗎?結果會是T shirt 被沒收,人被抓起來問話,沒被抓起來關就很不錯了,穿印台灣T shirt 並沒有被沒收,人被抓起來


4b>請問中華民國國號能夠被世界承認嗎?所有問題的根源都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台灣人民,世界上的確沒有「台灣民主共和國」這個國家,可是問題在中華民國國號也走不出去,世界上所謂的ㄧ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中國黨在喊「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台灣所謂的ㄧ中是中華民國」,所以92根本沒共識,中國黨與中國共產黨的共識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各表是自己中國黨喊且為了對國人有點交代。實際上絕對大部分國家包括美國歐洲日本印度甚至於中國的媒體在提到台灣時,都用台灣,幾乎沒有使用過中華民國,中國黨每縫選舉都喊選『中華民國總統,領中華民國薪水』為由封閉醜化人民討論中華民國可行性的問題


4c>美國歐洲聯合國日本及其他國家反對中華民國的理由主要是它挑戰代表中國的席位,而世界上中國只有一個,他們承認台灣是一個政治實體不屬於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日本,歐盟,及聯合國官員都在正式立場上表達灣是不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4d>出了島外,別想喊中華民國,若你喊中華民國就是在製造兩個中國,出了島外只能叫做中華台北,英文叫做 Chinese Taipei,外國人按照字面的翻法就是中國的台北,由於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被世界承認,所以一般常常認為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北政府


Quoted Information: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是於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上,就「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進行表決的決議。當時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在表決結果揭曉前即步出會場,並稱此案為「排中華民國納匪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依此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擁有的聯合國代表權。此決議案影響了海峽兩岸政府在聯合國的席次地位,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主張的「一個中國」依據,以及因決議文僅指「蔣介石代表」而未提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當時所能控制的主要領土台灣,導致日後台灣「返聯」或「入聯」相關爭議


4d>在英文、法文的決議文或聯合國自行翻譯的決議文中文稿中,均沒有提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但是美國,日本,歐盟,及聯合國官員都在正式立場上表達灣是不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4e>「台灣為中國之一部份」也未曾出現在聯合國各決議文


4f>國際上認為台灣是一個政治實體,台灣地位未定論,不承認台灣代表中國的地位:在台的中華民國政府被稱為蔣中正代表,而於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後逐出,中華民國的聯合國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蔣中正代表所管理的台灣領土主權也成懸而未定。周恩來曾要求基辛格不要提出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來


4g>但另一方面,北京當局並未真正表現相應的政策調整,其外交體系仍維持以往打壓中華民國的態度。僅舉2008年一年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阻撓中華民國國際空間的重大事例即有至少26件,包括杯葛中華民國爭取加入或參與國際組織、阻止中華民國與美國聯邦與州級政府官員接觸、阻止李登輝前總統等中華民國政要出訪他國、干擾中華民國貿易訪問團出訪、藉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矮化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強迫中華民國民間團體參加國際會議時更改會籍名稱、打壓中華民國學童赴海外表演、阻撓他國於非官方場合懸掛持用中華民國國旗、挖中華民國僑界牆腳等。加上台灣嫌犯竟遭菲律賓遣送至中國大陸、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東南亞央行總裁聯合會」(SEACEN)之會員名稱被迫更改、WHO內部規範與臺灣互動之文件貶抑中華民國國格、台灣學生在國際亞洲醫學生聯合會的現有英文名稱被迫更改、台灣簽證遭更名為中國台灣省(china,Taiwan)而外國官方網站將台灣列為中國台灣省、台灣代表團在東京影展再遭中國打壓等近期事例,「外交休兵」政策因此遭在野陣營與部分媒體譏諷為「外交休克」,讓台灣陷入主權危機


4h>中華民國的行政院中國(Ma:我國)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目前各自透過台灣的海基會與大陸的海協會作為半官方層級的溝通管道。在雙方憲法架構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的交往互視為內政而不為外交,中華民國的對大陸事務,包括香港及澳門,由陸委會統籌,中華民國內政部也管理部分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中共中央台灣事務辦公室負責對台事務。


5>真正台灣維持現狀的定義不用去強調『一個中國』的積極整合,走向一國兩制,也不用去宣佈台灣獨立這才是真正的台灣共識



1.經濟安全改革總鋪師(DIG of Economy Security:no.177th/1565)針對中國資金若廣泛投資台灣及台灣未能有效產業昇級所造成產業空洞化及對就業影響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示範國家發展總鋪師2015年1月第2周提示如下:DIG’s plan denote of 2015 Jan’s 2nd week
Section I(0114-2015)


1.經濟安全改革總鋪師(DIG of Economy Security:no.177th/1565)針對中國資金若廣泛投資台灣及台灣未能有效產業昇級所造成產業空洞化及對就業影響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1>象徵台灣的101的超高建築物以經被中國主張對於台灣擁有主權的中國太子黨買走了,馬英九覺得對於台灣經濟有幫助,希望中國併購台灣的一些產業包括創匯產業及IT及高科技產業從10%--20%--30%--49%


2>中國資金轉投資之外國企業、將營運重心放在中國大陸地區的台灣企業等等。過去數年之間,泛中國資金已經愈來愈深入地與台灣的各產業,建立連結;不僅業務買賣上的連結,還包括併購台灣企業,甚至在台灣成立子公司 ex:過去博智買下南山人壽。


3>中國大陸可不可能透過企業影響台灣的民心?中國大陸可不可能影響台灣的政治走向?中國大陸會不會有害於台灣在民主、自由、法治等方面的福祉?===>都已經成為事實,中國的馬英九先生的不統,不獨,不武,本來就是促統,促合,促融,經濟,文化,政治,語言,歷史,各方面,人民早該認清


4>當中國以主權基金和國營企業來台併購的那一天,也是台灣的經濟自主走到盡頭的那一刻。屆時,台灣即使能發展出領先各國的科技,名揚全球的品牌,最終也會被中國所併購。


5>首先,兩岸經貿存在著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相互衝突的現象,投資中國的個案中,不乏對投資者有利,卻對整體經濟不利的案例。這種衝突,就是市場失靈,最近幾年台灣經濟的發展已經逐漸看得出來


6>台商對中國的投資軌跡,一向是下游的勞力密集產業先行西移,然後中上游隨之跟進。政府一貫強調的對策是,只要維持上游的技術領先,只要研發中心與全球營運總部仍然留在台灣,就不怕產業西移,經濟就有繼續發展的希望。其實,這很難,因為生產技術要保持領先,得代代創新,不僅要領先中國,也要領先其他的競爭對手,例如韓國。中國取得市場優勢,最近幾年大量複製台灣的新竹科學園區,而且規模及產值更大,台灣一旦喪失領先地位,光是根留台灣是挽救不了經濟的倒退,這是台灣經濟的脆弱性


7>中國的經濟發展將逐步走向進口替代階段,當中國以自己的產品替代進口品時,原本供應中國零組件的台灣上游將面臨重大挑戰。中國的產業發展政策遲早也會走上向上垂直整合,關鍵性零組件的上游製程終將納入中國自己的生產體系


8>向上整合的方法不外乎三種,一是自行籌建;二是吸引台灣及韓國之母廠直接投資,例如晶圓與面板廠到中國設廠;三是來台併購,例如中國的主權基金「中國投資公司」即曾表示對於投資台灣的企業極感興趣。台灣的上游產業一旦被併購、外移,或被中國自製替代品所取代,台灣對中國的出口將會凋萎,屆時台灣的經濟前景絕不只是「堪慮」而已。


9>中國特許台商 返台購媒體,中國併購台灣企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面向?


9a>第一個階段是利用台灣歡迎台商回台投資的心態,由台商直接併購具有關鍵影響力或具指標性的企業,例如某平面與電子媒體集團,以及某超高大樓之經營權等


9b>2010.6月媒體報導「宏碁」董事會決議發行五.五億美元的「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而中國的「北大方正集團」有意參與認購機率


9c>一葉知秋,中國已經體會「買台灣比打台灣便宜」的道理,而且,著手進行


10>事實上,台灣不缺資金,根本無須仰望中資來台振興經濟。2009年年底,全體銀行的存款總額是28.3兆元,放款總額是18.2兆元。換言之,台灣有10.1兆元的資金閒置在銀行,此乃歷史新高。而且這項金額從2007年起就扶搖直上,2007年時是7.2兆元,2008年是8.6兆元,而2010年則突破10兆元大關,每一年的增幅都在1.4兆元左右。台灣缺的是資金需求,沒有投資的意願和機會,企業當然無須向銀行貸款。銀行的錢借不出去,累積鉅額的閒置資金,這是經濟與金融不平衡的結果


11>如果投資意願振興不起來,如果投資中國繼續排擠投資台灣,勢難期待經濟能大幅成長。


12>台灣問題在產業空洞化及未能有效產業昇級 :


12a>30年前,設於桃園幼獅工業區內往來工人、貨車絡繹不絕。這時的台灣,生機盎然,充滿希望。30年過去了。如今,在工業區繞兩圈,區內工廠不能說是十室九空,但十去其六應是貼近的數字。


12b>20多年來,隨著國內產業大量西進,台灣經貿逐漸變成台灣接單,中國生產、出口。產業空洞化的結果是,整體經濟欲振乏力,失業率逐步上升。即使有工作的民眾,薪資水平也是持續低迷。


12c>這種產業空洞化現象呈現在數字上則是,台灣當前的失業率超過5%,不但是歷來最嚴重,也是「四小龍」中之最。失業人口達50餘萬人,且長期失業者持續增加,中高齡失業人口亦居高不下。馬英九上任以來,無力創造就業機會,反而使失業問題益形惡化,這是其無可推諉之過。


12d>若是將自由貿易港區的外籍勞工與基本工資脫鉤,他認為,若能解決連動關係,未來不只是鮭魚,甚至連鯨魚都比較有機會可能返鄉,但是馬英九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反對王如玄甚至不惜以掛冠明其反對決心


12e>考量內、外環境的變化,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可以舒緩產業外移與空洞化的速度,加上可預期的關聯效應,較ECFA更有助於創造就業機會,應該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替代方案!最好莫過於古芳信慶爵士(Sir Furuyoshi)籌劃的世界垂直整合中心,以開拓世界市場發展為基礎帶動國內發展





司法改革總鋪師(DIG of Improvement on Juridical reform :no125/1565,the first of the two) 針對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件,判決內容荒謬, 改判李慶安無罪的理由與說法令大多數法官無法認同, 改判李慶安無罪的法官,竟是上次判決性侵三歲女童無罪的同一個法官,引起全國譁然與憤怒,應該檢討台灣的偏差的政治恐龍法官(Absurd Judge)及處理方式,告知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示範國家發展總鋪師2015年1月第1周提示如下:DIG’s plan denote of 2015 Jan’s 1st week
Section I(0107-2015)


1.司法改革總鋪師(DIG of Improvement on Juridical reform :no125/1565,the first of the two) 針對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件,判決內容荒謬, 改判李慶安無罪的理由與說法令大多數法官無法認同, 改判李慶安無罪的法官,竟是上次判決性侵三歲女童無罪的同一個法官,引起全國譁然與憤怒,應該檢討台灣的偏差的政治恐龍法官(Absurd Judge)及處理方式,告知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1>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23日二審改判無罪,高院法官認為,主管機關未盡審查雙重國籍的責任


2>李慶安的「敗部復活」,將彰顯司法應有的「法理情」做了變通,不免讓人質疑『因人』而異


3>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因雙重國籍23日二審改判無罪,高院法官認為,主管機關未盡審查雙重國籍的責任,高等法院竟然這樣認定,判無罪更有問題


4>從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件,應該檢討台灣的政治恐龍法官


5>這類「自由心證」的脫罪手法未免太牽強拙劣了!即使李慶安在執行職務期間,以所領取的「薪資」,都是實質的對價關係,並沒有詐取台灣人民任何金錢,屬合法取得;殊不知先決條件是,她的職務必須是選民認知上的「合法」參選人,既然明知自己擁有雙重國籍,在提供證明文件時卻刻意隱瞞這樣的事實,審查機關誤判,難道不是「預謀犯罪」?


6>如果這樣還不具詐欺意圖,那未來所有的詐欺犯只要辯解「美國未主動告知事實」,是否也「難認其有施詐意圖」?


7>此明顯的詐欺及不法,台灣高院卻用這麼粗糙、離譜的理由協助其脫罪。依此判決,有雙重國籍的人「因此政治恐龍法官而有福了」!他們可以隱瞞身分,從事公職,被發現以前領的薪資都算是『乾淨』的錢,這個判決也宣告著,這個國家的司法正走向正義潰堤!人民越來越對司法沒有信心,認為司法不獨立


8>前立委李慶安曾在立院填寫相關調查表時,在有無外國籍項目中填「無」,被檢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若受理機關負有實質審查義務,申報人即使說謊也不構成犯罪,而立院等單位依法對雙重國籍有實質審查義務,因此認定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部分,李慶安無罪,更加證明為推卸責任濫權的恐龍法官,李慶安因雙重國籍案丟了立委一職,一審被判有罪,二審卻出現逆轉改判無罪,主要原因之一是立法院及中選會沒有盡到實質審查義務。 這種說法完全無法令人認同


Quoted Information:
民調顯示,有五成九受訪民眾認為判決不合理,僅二成八認同判決。


9>高院認為,效忠義務與雙重國籍不必然對立、衝突,雙重國籍也不影響效忠義務,無法僅從效忠義務推論公職人員負有告知雙重國籍的義務。 這是太主觀的判斷,法官的素質有待加強,及突顯人民專家陪審團的必要性


10>高等法院推翻北院見解,認定李慶安就職時宣誓效忠義務,否則願受最嚴厲制裁等誓詞,屬自律規範,具濃厚的道德要求,並無主動誠實告知具美國國籍的義務,因此認定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犯行。高等法院認為,市議員、立委宣誓就職的誓詞,是其就職時對行使職權表達願遵循的自律規範,具濃厚道德要求,不能因該「效忠義務」要求,就認定公務員對於擁有外國籍身分,有主動告知的義務。合議庭表示,有外國國籍的公務員,依國籍法第廿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仍可經主管機關核准而擔任我國公職,另遍查國籍法第廿條第一項、第四項及現行相關規定,均無「欲擔任公職者應主動告知是否有雙重國籍」的規定========>如果是這樣,那推古至今,所有官員宣誓均屬無效,對於社會國家造成無限量無可彌補的負面衝擊,我們對於法官的說法感到可恥


11>李慶安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雙重國籍(註1),且中華民國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就職典禮時對著國旗宣示就形同自動放棄他國的國籍;李慶安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雙重國籍,且中華民國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就職典禮時對著國旗宣示就形同自動放棄他國的國籍,這應該是一位政治恐龍法官,人民陪審團應該立法參加避免類似的政治恐龍法官(Absurd Judge)


12>「判李慶安無罪的法官,竟是上次判決性侵三歲女童無罪的同一個法官,叫李英勇。」


13>李慶安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雙重國籍,且中華民國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就職典禮時對著國旗宣示就形同自動放棄他國的國籍;李慶安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雙重國籍,且中華民國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就職典禮時對著國旗宣示就形同自動放棄他國的國籍,這應該是一位政治恐龍法官,人民陪審團應該立法參加避免類似的政治恐龍法官(Absurd Judge)


14>這樣宣判的案例等於是說國籍法參政限制,形同虛設,鼓勵人民雙重國籍參選,這顯然又是一件荒謬的司法判決


15>要司法改革要重新贏得人民信心.就應該處理這個政治恐龍法官並建議人民陪審團的必要條件


註1:譴責台北市副市長陳師孟擁有雙重國籍:1994年12月24日,她宣誓就職第七屆台北市議員。當時台北市國民黨議員對副市長陳師孟的雙重國籍案連署譴責,當時北市議員李慶安也在連署之列;因為美國在台協會無法辦理放棄國籍,其他條件包括必須本人親自到場,還要求一位見證人,陳師孟飛泰國去放棄美國籍美國護照隨即被打洞, 美國護照最後一頁加蓋已註銷的字樣,後面還有美國領事館大使的簽名。李慶安主張將有雙重國籍者送監院,而且只要 有雙重國籍,公職身份「自始當然確定無效」


註2: 2008年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爆發後,陳師孟表示他沒想到一個連署譴責他的人,自己竟也擁有美國籍。質疑李慶安既然認為「宣誓就任中華民國公職即已喪失美國籍」,為何當年還質疑前北市副市長陳師孟雙重國籍問題?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經濟安全改革總鋪師(DIG of Economy Security:no.177th/1565)針對中國的馬英九先生有意擴大與中國政治,經濟,文化整合,在中國黨與中國共產黨的秘密協定中,容許中國媒體新華社來台灣設立分社,此事關係到人民知的權力與影響,但是此協議未經媒體揭示,人民被蒙在鼓裡,未經輿論及人民改革專家評估與改革,儼然成為美國進口牛肉模式的密室協定的翻板,許多問題並未解決,就貿然允許, 改革總鋪師依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人民賦予改革的權限,將否決之,依法必須召開公聽會說明否決的原因,敬邀1000人民菁英依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人民賦予長期調查評估改革項目是否具有成效,決定是否支持否決,或是支持國會的過半的反否決,進行反否決,必要舉辦10-30場公聽會廣邀人民改革專家,內容公佈在網頁上,總鋪師若是被反否決必須進行另一波新的改革計劃,或是要求網路公投分A,B,C,3種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示範國家發展總鋪師2014年12月第4周提示如下:DIG’s plan denote of 2014 Dec’s 4th week
 
 
 
1.           經濟安全改革總鋪師(DIG of Economy Security:no.177th/1565)針對中國的馬英九先生有意擴大與中國政治,經濟,文化整合,在中國黨與中國共產黨的秘密協定中,容許中國媒體新華社來台灣設立分社,此事關係到人民知的權力與影響,但是此協議未經媒體揭示,人民被蒙在鼓裡,未經輿論及人民改革專家評估與改革,儼然成為美國進口牛肉模式的密室協定的翻板,許多問題並未解決,就貿然允許, 改革總鋪師依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人民賦予改革的權限,將否決之,依法必須召開公聽會說明否決的原因,敬邀1000人民菁英依第四波民主制度憲法人民賦予長期調查評估改革項目是否具有成效,決定是否支持否決,或是支持國會的過半的反否決,進行反否決,必要舉辦10-30場公聽會廣邀人民改革專家,內容公佈在網頁上,總鋪師若是被反否決必須進行另一波新的改革計劃,或是要求網路公投分A,B,C,3種告知廣大人民,改革者,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1>對於中國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社》欲於台灣地標-「台北101大樓」(台灣的最高樓)承租辦公室,因為時遭選舉,不利於中國(Ma:我國)的馬英九選舉,事情敏感,要求御用媒體封鎖報導,並且暫時擱置直到選舉完畢,馬英九期待連任後執行


2>中國黨籍立法委員邱毅,14日在自己的facebook(臉書)粉絲專頁「邱毅『談天論地話縱橫』」表示,他認為陸委會的作法太為保守,甚至與政府已開放大陸傳媒記者來台駐​點的政策,相互矛盾http://www.nownews.com/2011/08/15/301-2735245.htm#ixzz1V1P6hCMZ


3>行政院陸委會政務副主委劉德勳則指出,新聞局在2000​年底,依據中國黨與中國共產黨的秘密協定,正式開放中國媒體在台灣駐點採訪,目的是讓大陸民​眾對於台灣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如果像旺報一樣做​政治宣傳呢?事情並非如果中國大陸委員會想像那麼簡單


4>新華社有權在台灣發表有助於統一的言論.如同在中國一樣(已經出劍鞘一半了,有第一步就有第二步第三步),發佈網路新聞,散發停止向美國靠攏與祖國統一的好處的訊息,網路是無疆界的


5>行政院陸委會想法太單純了?==>沒有考慮到下一套新華社的政治宣傳(文化交流的一種)


6>如果來這邊設立分部,不能來台灣發行新華社報紙,那駐台就沒有任何意義


7>中國大陸委員會:開放新華社,讓其見習台灣的報導之風?為一則笑話,台灣媒體有何好學?新華社跑國內外各處不會比台灣記者少,有一些地方台灣記者無法跑新華社卻可以跑


8>未經人民專家討論及輿論(關係到眾人之事)討論,只憑中國黨與共產黨密談,不對外公佈直到事到臨頭,仿如牛肉進口密室協商再版


9>我們依第四波民主制度人民賦予總鋪師改革的權力將否決,並且召開1000人民菁英公聽會說明否決的原因,國會須過半才可以反否決,總鋪師亦可要求1000人民菁英反反否決決定是否要支持總鋪師的改革,如果跟廣大人民有關亦可以進行古芳信慶爵士所以規劃及認證的網路A,B,C型公投


第四波民主制度導入與教育改革總鋪師(DIG of Improvement on the 4th Wave Democratic System’s introduction and education to global people):no100/1565) 公告暴君的見證2011/8/15/3:03am 以上宣揚第四波民主改革共7個網站在已經曾經第3次被馬英九特務人馬曾經封站起來封鎖封死,​但是我們進行心靈改革不怕惡勢力),告知世界廣大人民,改革者,世界關切第四波民主制度發展者,自由組織,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示範國家發展總鋪師2014年12月第3周提示如下:DIG’s plan denote of 2014 Dec’s 3rd week
Section I(1221-2014)


1.第四波民主制度導入與教育改革總鋪師(DIG of Improvement on the 4th Wave Democratic System’s introduction and education to global people):no100/1565) 公告暴君的見證2011/8/15/3:03am 以上宣揚第四波民主改革共7個網站在已經曾經第3次被馬英九特務人馬曾經封站起來封鎖封死,​但是我們進行心靈改革不怕惡勢力),告知世界廣大人民,改革者,世界關切第四波民主制度發展者,自由組織,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1>公告: 公告暴君的見證2011/8/15/3:03am 以宣揚第四波民主改革共7個網站在已經曾經第3次被馬英九特務人馬曾經封站起來封鎖封死,​但是我們進行心靈改革不怕惡勢力),告知世界廣大人民,改革者,世界關切第四波民主制度發展者,自由組織,政府官員及人民改革專家:


1>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6099289.html


2>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819051.html


3>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282991.html


4>http://sites.google.com/site/charterist/ren-min-wei-he-yao-jin-xing-zheng-bian-zhuan-bian-cheng-di-si-bo-min-zhu-zhi-du-de-zheng-bian


5>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4353267.html


6>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602675.html


7>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115219.html



2>狡兔死,走狗烹
我們這時不需要支持馬英九或是那一個朝代的皇帝
我們永遠支持並力行心靈改革
是為改革而支持改革者 不是為支持馬英九而支持馬英九
希望 諸位君子閣下 跳脫不落入政黨的窠臼 不再被政黨利用
為真正改革而改革 不再為政黨背書 受政黨利用惡鬥
敬請響應心靈改革所有 對事不對黨
人民應該覺醒 進行第四波民主改革

我們非民進黨 非中國黨
我們希望推廣第四波民主效率制度
台灣是第一個實行第四波民主效率制度的國家

第四波民主制度由古芳信慶爵士所推動目的就是要終結政黨​惡鬥高效能民主
改革現行民主政黨代議政治的缺陷與改革效率
以後21世紀將採用第四波民主制度與憲法運作
民主本身也要進化
光宣傳或是打擊沒有用
不再為總統或是皇帝死忠或是打擊另一政黨
也不再為選舉被政黨利用
是為改革而改革
強大的評鑑系統
改革別想欺騙
改革若不具成效換人

應該是對抗暴君的時候

This won't ever call it a day.
It is time  to beat the tyrant

3>人民為何要進行和平政變轉變成第四波民主制度的政變:

3a>不用軍隊內戰,綁架元首官員,造成混亂

3b>避免不必要的犧牲與路殺戮,改革就是最好的說服力,人民自願響應

3c>第四波民主制度須要5年的教育,逐步轉換代議政治

3d>我們希望沒有一個人受到傷亡的和平政變

參考過去被封鎖的網站:

1>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6099289.html


2>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819051.html


3>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282991.html


4>http://sites.google.com/site/charterist/ren-min-wei-he-yao-jin-xing-zheng-bian-zhuan-bian-cheng-di-si-bo-min-zhu-zhi-du-de-zheng-bian


5>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4353267.html


6>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602675.html


7>http://blog.roodo.com/greenpeace43/archives/15115219.html